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组织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》,其中对于每种药材新增野生变家种生产基地3000亩以上或相当养殖规模以及GAP基地面积达每种1万亩以上或相当养殖规模的规定,引发了业内部分人士的讨论和质疑。
《通知》提出,针对当前紧缺、用量大且有较好种养基础的野生药材品种,推动其家种、家养进程,项目完成后,每种药材新增野生变家种生产基地3000亩以上或相当养殖规模,使其对野生资源的依赖度下降20%以上,有效缓解由于野生药材资源紧缺导致用药价格升高的问题,逐步降低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依赖,满足中药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,保障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。同时,引导中药大企业以其优势产品为核心,建立栽培或养殖原料药材规范化生产(GAP)基地,面积达10000亩/种以上或相当养殖规模,促进中药产业链的协调、健康发展。
应该说,这一专项的实施对提高药材供应是有所帮助的,业内人士也认为野生变家种、家养是解决药材紧缺问题的根本之道。但是,专项提出的一些指标过高,比如GAP种植基地每种达到1万亩以上,对大多数企业而言都不太现实。






